2007年7月1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镜鉴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吸毒,让他恶从胆边生 贩毒,使她遭歹徒污辱
毒品让他们走上不归路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陆林福 杨晨艳

  吸毒,让他恶从胆边生
  张俊与女朋友在海盐县武原镇开了一家美容店,如果不是因为吸毒,美容店的收入足以让日子过得有滋有味。
  然而,200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,张俊吸上了毒品,从起初的几天吸一次发展到每天要吸毒,吸毒让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。
  2006年8月,通过一毒友的介绍,张俊认识了一对毒贩夫妻,多次交易下来,他发现一个规律,每次前来送毒品的总是那个妻子—蔡某。正愁着没钱买毒品的张俊由此萌生了一个恶毒的念头:他想绑架蔡某,让她丈夫拿钱和毒品来赎人,他们肯定不敢报案,这岂不一举两得。

  贩毒,使她成为被害人
  2006年9月5日晚上,张俊召集了无业人员沈金、李波、帅鑫强,将自己绑人的想法和盘托出,并商定事后毒品归自己,得来的钱归他们,四人一拍即合。第二天中午,张俊等人租了一辆面包车来到嘉兴市洪合镇,然后打电话给蔡某,声称要买200元钱的毒品,叫蔡某到桐乡市濮院镇东兴商厦门口交易。
  当天下午5点,不知是计的蔡某如约前来,还未等她反应过来,即被张俊等人劫进车里反绑住双手又蒙住双眼,一路遭遇威胁、殴打后,她身上的财物也被洗劫一空。车子开到嘉兴市王店镇南星桥村一废旧公房内,张俊向蔡某提出让她丈夫拿2万元钱以及家中的全部毒品前来赎人,蔡某表示家中没钱也没有毒品,于是4人再次对她拳脚相加。

  毒品,成了绑架勒索目的
  见蔡某有几分姿色,沈金在肆意摧残过程中顿生淫念。此时的蔡某双手被反绑捆住,除了苦苦哀求,别无他法。张俊一伙人发泄完兽欲后,再次对蔡某进行威胁、殴打。
  极度恐惧之下,蔡某不得不说出家中还有5000元钱和数克毒品。张俊随即打电话给蔡某丈夫,告知他:“你老婆在我们手上,如果想让她安全回到你身边,就赶紧拿出5000元钱和家中所有毒品来赎人。”张俊有意把手机交给蔡某通话,电话里,蔡哭喊着让丈夫无论如何拿钱和毒品来救她。于是,双方约定在海宁某地一手交钱,一手放人。

  除恶,数罪并罚均获刑
  当晚10时许,张俊等人得意洋洋押着蔡某前往海宁,一心以为能发笔小财了,不料,车很快被设卡的民警查获。
  今年5月18日,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被告人张俊、沈金、李波、帅鑫强犯绑架罪、强奸罪、强制猥亵妇女罪,数罪并罚,分别被处有期徒刑18年、19年、18年6个月和14年。(本案中当事人均为化名)

  检察官:涉毒就是一条不归路
  吸毒、贩毒是一条不归路。本案中张俊因吸毒走上犯罪道路;蔡某因贩毒,现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,更可悲的是,她还因此沦为被绑架、强奸的被害人。本案对于那些在涉毒路上越走越远、偏离人生正常轨道的人来说,无疑是一针警示剂。